信息化办公室重要时期网络安全值班制度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下半年)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下半年)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研判,及时预警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和隐患,做好我校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信息化办公室需要保持在重要时期对学校重要网络设备、重点应用系统24小时值班。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认定的重要时期对我校重要网络设施设备和重要应用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重要时期是指:春节法定假期、全国两会会期、五一假期、建党周年纪念日期间、国庆假期、网络安全周活动期间和其它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重要信息系统是指:站群系统、OA办公系统、图书馆系统和具有互联网访问域名的学校各应用系统。重要网络设备指:校园网网关、路由器、行为审计系统和应用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值班工作由值班人员、带班部门负责人和为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值班人员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值班工作职责:
1.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值班工作成员负责启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并协调事件处置工作。
2.带班部门负责人,负责重要时期网络与信息安全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分析研判并向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上报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事件,协调处置事件;
3..值班人员负责监测校园网重要设施设备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按照《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之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定义,准确及时收集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它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做好相关记录并填写“信息化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安全值班表”;
4..值班人员严格按白班每两小时开展一次巡检,夜班每六小时开展一次巡检的要求进行巡检;
5.值班期间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值班人员需立刻报告部门带班负责人,带班部门负责人组织分析研判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初步处置方法并报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值班工作领导,按规定启动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流程;
6.值班人员、部门带班负责人严格进行交接班,值班人员对当班未处理的事项应向部门带班负责人进行报告;
7.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值班电话状态,及时接听来电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值班人员工作纪律规定:
1.由信息化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进行现场值班工作,原则上男同志职守白班或夜班,女同志职守白班。重要时期值班岗位不得离人;
2.值班人员严格履行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职责,坚守值班现场,不得擅自脱岗;
3.值班期间不得有非相关人员进入值班场所;
4.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操控、改动软硬件配置和系统数据。
第五条 重要时期值班其他规定:
1.重要时期网络与信息安全值班场所为含光校区电教楼三楼会议室;
2.重要时期网络与信息安全值班排班表需要提前三天安排完毕,非必要情况原则上不予调班。
第六条 附则:
1.值班表、值班工作安排装订成册,对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安全留存不得遗失;
2.值班人员可合理选择换休;
3.本制度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